1、纳税人应提供主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1份
2、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3、结清税款。
4、结存发票作验旧、缴销处理。
5、税务机关通过以上审核(查账),核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在报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经系统录入注销登记信息,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
国税局要来经营地点查看,你就让他们看看,如果情况是真实的,看看也没有什么关系吧。
交银康联安康两全保险如何退保如何写退保申请书?
看来你办理的是银行代理的保险产品。有一点需要明确,无论是在哪个银行办理的,银行是不在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之中的。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银行代理产品所属的保险公司)。
所以,您要办理退保手续,是要同保险公司之间办理的,办理退保,投保人持保单+投保人身份证就可以办理。
有些服务好的保险公司会到银行网点提供相关服务,需要填写的申请书也会收他们提供。如果没有,可能需要到保险公司的柜面办理。拿着上述的材料去填一张表即可。
希望能帮助到您。
请问高手:注销税登记的申请报告怎么写,请详细列明,谢谢!
(一)注销登记的对象和时间 
纳税人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书面申请报告;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应当自有权机关批准或者宣布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纳税人因变动经营地点、住所而涉及改变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工商登记前,或者在经营地点、住所变动之前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同时纳税人应当自迁达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在迁达地成为纳税人之日起十五日内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其程序和手续比照开业登记办理。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书面申报报告。 
(二)注销登记的要求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缴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未使用的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以及税收缴款书和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其他证件。
(三)注销登记的手续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注销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根据表内的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加盖企业印章后,于领取注销税务登记表之日起十日内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准后,报有权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注销。
					
评论留言
暂时没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