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所需资料:
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及ca证书;
4、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
6、公章及备案登记卡;
7、缴税单据(银行缴税流水单);
8、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
9、成立时的相关章程(若有就要提供);
10、社保相关资料(有缴纳社保金的个体户才需提供)。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注意事项:
1、有领购发票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到发票供应窗口清理缴销发票。
2、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
3、纳税人如有应补税费款、欠缴税费款的,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由税务所(分局、管理科)负责清缴入库。
4、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原管征税务机关按注销程序办理,纳税人必须在30天内到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5、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贵港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程序规定(试行)
已经定税的个人独资企业税务登记证注销
注销国税税务登记受理资料 
(1)纳税人申请歇业书面报告一份; 
(2)《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注销登记核准书》或《个体工商户歇业核准书》; 
(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制发的吊销决定书; 
(4)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国税税务登记表》; 
(5)《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6)如有购领发票的个体户,需携带《发票购领簿》、《业户使用发票检查情况表》(一式两份)、《核销发票呈批表》(一式两份),以及自上次发票年度检查后使用、购领的发票。 
(7)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查帐报告(可以要查近三年的帐) 
国税注销后才能申请注销地税的税务登记。 
如果遗失了税务证的正本,要办理遗失公告,然后再办理税务注销(税局可同时办理) 
以上行政审批以当地行政机关为准。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国税注销申请表: 
地税注销申请表: 
以上表格提供参考,具体以当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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