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000元年度奖金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假设不考虑当月工资金额):
24000/12=2000(元),适用10%税率,速算扣除数25
24000*10%-25=2375(元)
2、25000元年度奖金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假设不考虑当月工资金额):
25000/12=2083(元),适用15%税率,速算扣除数125
25000*15%-125=3625(元)
因此,多接收1000元奖金,多交1250元个税,不划算。
以上计算方法,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和旧的个人所得税法。仅供参考。
1、24000元年度奖金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假设不考虑当月工资金额):
24000/12=2000(元),适用10%税率,速算扣除数25
24000*10%-25=2375(元)
2、25000元年度奖金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假设不考虑当月工资金额):
25000/12=2083(元),适用15%税率,速算扣除数125
25000*15%-125=3625(元)
因此,多接收1000元奖金,多交1250元个税,不划算。
以上计算方法,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和旧的个人所得税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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