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无论是否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只要领去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无论实际是否经营,均视同营业活动开始,均应办理税务登记证。没有办理,尽快补办,大概交2000元以下罚款,补办以后再注销,税务登记证注销以后,方可办理营业执照。
两年前开了个公司(注册的是分公司)不干了,营业执行未注销、税务也没继续申报,请问会有什么后果?
1、每月、每季、每年按税种和申报时间申报(没税款就零申报),如果不申报的话,会被处罚。
2、如果总是零申报,会成为税务局纳税评估和稽查的对象。
3、如果注销营业执照,在注销前,必须注销税务登记,否则罚款。
4、其他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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