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09年止会计的规章分别是: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会计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代理记帐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侧
一个企业里面,法人能负责财务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章内容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一节 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
一、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不具备实行会计核算条件的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代理记帐。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
4、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6、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三、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四、根据单位实际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往来核算,总帐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
另外:《会计法》明确规定企业法人或单位负责人对单位会计信息资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因此,小公司法人如果符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可以兼财务主管,否则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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