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康市申请公租房,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500元;外来务工人员需在中心城区稳定就业满2年;参加工作1年未满5年的行政事业单位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车辆登记信息或车辆价值不超过14万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工商登记信息或工商注册资金(参股)不超过15万元;申请人及家庭人员2年内无资产转移、注销记录。公租房申请受理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3月24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汉滨区保障中心(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进行申报登记。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劳务合同、务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工资表或银行流水;行政事业单位新就业无房职工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人社局或安置部门文件及工资转移单。
安康市将根据房源情况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按申请登记顺序进行轮候保障。本次受理截止时间内依次申请登记的前100名将被纳入保障范围。如有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按照申请登记顺序依次进行轮候。
安康公租房申请条件,安康公租房怎么申请和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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