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况应进行注销登记: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按照规定不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场所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生产、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再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下一篇:企业注销程序
		
			
					
评论留言
暂时没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