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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的流程?(要注意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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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因不可抗力迫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其它原因。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由公司股东及其他专业人员组成的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三)追收公司的债权;
(四)清理公司债产务,解雇公司从业人员,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五)代表公司进行诉讼活动;
(六)清缴所欠税款。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由清算组处置,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公司债务时,停止清算,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经法院宣布破产,清算组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标签: 注销细节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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