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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应税消费品换货,入股和抵债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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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有以下方式:

(1)利用结转销售收入合理避税

(2)利用先销售后入股方式进行避税

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照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 最髙销售价作为计税依据。在实际操作中,当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换 取货物或者投资入股时,一般是按照双方的协议价或评估价确定的, 而协议价往往是市场的平均价。如果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 价作为计税依据,显然会加重纳税人的负担。由此,我们不难看出, 如果采取先销售后入股(换货、抵债)的方式,会达到减轻税负的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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