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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题2正确


题1错误较多 1、2008年3月起个税月费用扣除标准为2000元 不是16000元 2、年终奖计算未除12月后找税率 3、对“年底双薪”的规定


一、“年底双薪”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第13个月工资”


    (一)、如果企业在年底只发放“第13个月工资”不发放其他性质的一次性奖金:“第13个月工资”应依据国税发〔2005〕9号文的规定,将“第13个月工资”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如果企业在年底既发放“第13个月工资”也发放一次性奖金: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第三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一个纳税人,其平摊到12月找税率的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同时结合第五条的规定,对于企业既发放“第13个月工资”也发放一次性奖金,由于对“第13个月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关系,法律上也没有明确定义,企业可以在“第13个月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中任选一个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不能选择对“第13个月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都按国税发〔2005〕9号文规定的方法来计算。如果选择一次性奖金按国税发〔2005〕9号文来计算,“第13个月工资”就必须和当月发放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筹划:


1、(5000-2000)*15%-125=325元 25000*15%-125=3625元 当月合计应纳个税3950元


2、(5000+5000-2000)*20%-375=1225元 20000*10%-25=1975元 当月合计个税3200元


显然 采用方案2可比方案1少缴个税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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